
我们都知道东方汇金期货是一家期货公司,在东方汇金期货交易投资者比较关注东方汇金期货出入金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来讲解下这个问题。
一、监管原则
东方汇金期货公司在依法批准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客户保证金的存放。
二、东方汇金期货客户出入金原则
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在依法批准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客户变更、增加、减少期货结算账户时,应与公司客户管理部联系办理。结算账户名称应与开户名称一致。
客户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登记的结算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公司不接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因中金所申报费盘中不能收取,需要结算后进行收取,所以每个客户账户内留有1000元保底资金。若您当日无交易,可以拨打财务部电话,财务人员调整权限后,即可全部出金。
三、东方汇金期货银期客户出入金相关规定
(一)出入金时间:
入金时间:8:30-15:30及20:30-次日2:30;
出金时间:9:10-15:30。
(二)银期出金限额:当日累计出金限额为100万元。
(三)银期出金次数:当日累计出金次数为5次。
(四)银期客户临时变更出金权限,致电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人员即时办理,客户出金后调回原权限。
四、东方汇金期货非银期客户出入金相关规定
(一)出入金时间:
入金时间:8:30-16:30;20:30-次日2:30
出金时间:9:10-16:30
(二)法人客户以非银期转账方式入金的,财务部以银行确认资金到账为准,填写入金单据,风控结算部增加客户权益。
(三)公司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同行转账方式从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客户出金时,收款人账户信息应与客户留存的账户信息一致。
(四)客户以非银期转账方式出金的,如客户或资金调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由客户或资金调拨人正确填写出金单据、加盖预留印鉴,并以传真方式将出金单据传真到财务部。财务部在收到传真后与客户或资金调拨人电话核实出金单据内容,审核客户预留印鉴(签字),办理出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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